建方党支部组织党员律师学习毛主席诗词作品《七律·洪都》

2020-07-07

七律·洪都

到得洪都又一年,祖生击楫至今传。

闻鸡久听南天雨,立马曾挥北地鞭。

鬓雪飞来成废料,彩云长在有新天。

年年后浪推前浪,江草江花处处鲜。

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9周年,教育引导党员律师传承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,巩固“不忘初心、牢记使命”主题教育成果,6月30日,辽宁建方律师事务所党支部组织开展庆祝“七一”党建活动之学习毛主席诗词作品《七律·洪都》。

1965年12月24日,毛主席在73岁诞辰的前两天,由杭州来到革命的发祥地南昌,下榻在赣江边上的一座宾馆里,于此感物抒情,抒怀明志,写下此诗。这首诗借典咏史,抒发了报效祖国、改造社会的豪情壮志,同时歌颂新中国欣欣向荣、蒸蒸日上的伟大事业,寄托了对祖国未来及革命接班人的殷切期望。

在中国共产党成立99周年之际,建方党员律师通过学习毛主席的《七律·洪都》,重温了革命历史,被革命领袖的豪迈情怀和理想信念深深感动。与会党员律师一致表示,我们一定要不忘初心、牢记使命,坚定理想信念,继承革命传统,勇于担当作为,为推进全面依法治国、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贡献力量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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